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老師該不該用勞基法

在天下雜誌看到洪蘭老師的專欄, 深深覺得, 老師的確是志業不是職業, 但這是針對有熱情的老師而言, 同樣的, 上班族若真的有心, 那也是志業而不僅僅是職業, 如果公司是你的, 你會把工作當志業還是職業, 如果學生是你的孩子, 而你也關心自己的孩子, 那你會把教育和照顧當志業還是職業.

我想大部分的老師或上班族都只是把工作當職業, 以至於排擠到真正有志向的從業者, 而社會或是政府的規範, 只能針對大多數人去設定, 我不知道這種狀況怎麼解, 社會的趨勢就是這樣, 從我個人的學習經驗, 我傾向都是自己看書學習, 現在還多了一個網路, 想要一個不同的說法, 各大名校都有開放視訊上課影片, 有問題, 網路上討論即可, 不再侷限在幾個有限的老師和同學, 可以看到的視野是想多寬就有多大, 老師的角色應該往引導的方向走, 也就是導師的任務, 教學的任務應該請全世界的公認名師錄製教學課程, 這樣學生受教的權利就不會有老師教學素質的問題, 只會有導師引導的問題, 而導師訓練的方向也應該會和現在培育師資的方向不同

你叫一個體育老師來教數學,怎麼想都很奇怪,就算是美勞老師還是很奇怪, 即使說國小課程容易, 但在啟發階段, 根基和觀念興趣沒有處理好, 將會影響未來的學習, 甚至影響到心理層面, 從小到大, 遇過太多只會念課本的老師, 這不是標準的上班族是什麼, 這些人當然是勞工, 他們的志業不在教學

洪蘭老師在"讓天賦自由"的推薦序也說,她認同"假如孩子沒有學好, 那是老師沒有教對", 現在的老師應該自許為專業經理人, 當你的團隊成員(學生), 有不懂的或是超前的, 應該要尋求資源來解決, 並不需要自己什麼專業知識都懂, 即使自己真的都懂, 但教不會別人, 還是要聽聽別的資源是不是有其他的教法或是理解方法

孩子們, 現階段和20年前沒什麼兩樣, 遇到好老師或是靠自己(靠家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